关于发布“类脑计算高性能芯片与基础软件”项目2026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创新央地协同联动,加快实施“类脑计算高性能芯片与基础软件”项目(以下简称“‘类脑计算’项目”),根据项目阶段性实施计划,现将“类脑计算”项目2026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申报指南为内部资料,已加实名水印,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禁止网上转载。本通知中未提到的更多具体申报要求请详见科技部申报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1126/5790.html )和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类脑计算”项目属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主责组织实施,纳入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管理。本批次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4年。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浙江省内具有一定研究实力和研究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成果须在浙江省应用示范。
2.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申报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其中,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不需要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应与浙江省相关企业合作;每个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鼓励学科交叉和联合申报。
3.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青年科研人员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青年科研人员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4.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签字,协议签署时间应明确体现。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类脑计算”项目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项目立项后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港澳科研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
1.申报本次项目的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特别行政区单位(以下简称“港澳单位”)。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前。
2.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鼓励建有国家级、省部级、部门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平台基地应与申报项目领域相关)的单位申报,相关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企业作为项目(课题)牵头单位的应具备满足项目配套经费要求与带动相关产值要求的实际运营能力。
3.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项目(课题)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
4.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员。
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企业作为项目(课题)牵头单位的,须明确项目行政负责人,由单位领导担任,同时,项目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不兼任项目(课题)负责人。
2.青年科学家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科研人员可以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负责人。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项目总体目标实现。
3.港澳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4.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5.参与“类脑计算”项目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该批次项目(课题)。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各申报指南中对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限项申报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
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不计入上述2项总数的限项范围。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4.落实《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资〔2022〕107号)有关限项要求,对项目(课题)负责人等人员进行联合审查,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5.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到2025年12月31日之前结束的在研项目(课题)不在限项范围。
四、具体申报方式
本指南所涉及项目,采用一轮申报的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填报。项目牵头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专项办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和组织论证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牵头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8:00至2026年1月15日16:00。
2.组织推荐。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于2026年1月22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每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3.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 program@istic.ac.cn
4.业务咨询电话:
专项办:0571-87054006、87054693、87054105
五、校内有关事项通知
1.请各学院组织部署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并及时向科研院反馈相关信息(特别是拟牵头申报情况),提交项目(课题)信息表。
说明:指南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1)同一指南方向原则上学校只支持一项牵头申报,若一个方向有多个团队分别组织申报时,请学院整合推荐一项进行申报;(2)由我校牵头组织策划申报的指南方向,原则上不推荐校内团队参与其他单位该指南方向的申报。
2.提交项目申报信息表。请各学院汇总本单位拟牵头或参与申报的信息,将(附件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含参与申报)于2025年12月10日17:00前反馈至lockie@sjtu.edu.cn。各学院统计后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科研院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
说明:
(1)为避免一个指南方向多个团队牵头申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及时反馈申报信息表;
(2)信息表是为申请书协议、承诺书等附件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
(3)信息表反馈截止期后提交申报的项目如跟已报备的申报项目(含参与)冲突的,优先推荐已报备项目。
3.关于申报协议,目前科技部没有官方模板,附件5的模板样式仅供参考,不管是项目、课题牵头还是课题参加,申报协议上要有相应负责人员签字、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说明:各学院审核时,除常规要求外,特别关注以下3点:
(1)除非指南有特殊要求,否则联合申报协议中不能有单位排他要求;
(2)对于专项指南中要求配套经费的项目,优先考虑由参与的企业进行配套。若有需要提供学校自筹证明,请学院和项目组协商解决,并出具学院盖章承诺(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学校据此出具盖有校印的自筹证明;
(3)校本部项目的申报协议需通过“交我办”一门式服务提交审核,科研院根据反馈的申报项目信息表进行审核。
(4)严格控制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投入年月,无特殊要求下,满足系统要求即可。项目(课题)负责人:每年不少于6个月(建议6个月即可),项目骨干和其他研究人员无明确要求,建议每年4个月或以下、不超过每年6个月。
4.材料提交。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人按要求根据单位管理员授权的账号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提交。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牵头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8:00至2026年1月15日16:00。为加强申报书审核工作,请各申报人至少提前一周提交申报书至学校管理员审核。学校将依据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项目申报人可同时在线检查),审核有问题的会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预审核通过的将根据推荐部门要求提交推荐部门审核。
六、科研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静、郭金超
联系电话:021-34206809,邮箱: lockie@sjtu.edu.cn
前沿创新研究院计划项目办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
1.“类脑计算高性能芯片与基础软件”项目2026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供参考)
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书模板(供参考)
5.2025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联合申请协议书模板(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