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现组织开展新材料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指南为内部资料,已加实名水印,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禁止网上转载。本通知中未提到的更多具体申报要求请详见科技部申报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1103/5783.html )和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是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
(一)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注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应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和项目申报须知(详见附件2)相关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
二、推荐工作要求
推荐单位按照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推荐优势单位积极申报。
(一)国务院国资委负责组织中央企业、中央企业的控股企业及实际控制企业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经审核后,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二)其他中央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下属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经审核后,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教育、科技等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经审核后,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四)港澳科研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
三、具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0:00至2025年12月19日16:00。
(二)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三)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12月24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国科管系统。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010-58882999,program@istic.ac.cn。
四、校内有关事项通知
1.请各学院组织部署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并及时向科研院反馈相关信息(特别是拟牵头申报情况),提交项目(课题)信息表。
说明:指南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1)同一指南方向原则上学校只支持一项牵头申报,若一个方向有多个团队分别组织申报时,请学院整合推荐一项进行申报;(2)由我校牵头组织策划申报的指南方向,原则上不推荐校内团队参与其他单位该指南方向的申报。
2.提交项目申报信息表。请各学院汇总本单位拟牵头或参与申报的信息,将(附件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含参与申报)于2025年11月18日17:00前反馈至lockie@sjtu.edu.cn。各学院统计后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科研院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
说明:
(1)为避免一个指南方向多个团队牵头申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及时反馈申报信息表;
(2)信息表是为申请书协议、承诺书等附件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
(3)信息表反馈截止期后提交申报的项目如跟已报备的申报项目(含参与)冲突的,优先推荐已报备项目。
3.关于申报协议,目前科技部没有官方模板,附件7的模板样式仅供参考,不管是项目、课题牵头还是课题参加,申报协议上要有相应负责人员签字、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说明:各学院审核时,除常规要求外,特别关注以下3点:
(1)除非指南有特殊要求,否则联合申报协议中不能有单位排他要求;
(2)对于专项指南中要求配套经费的项目,优先考虑由参与的企业进行配套。若有需要提供学校自筹证明,请学院和项目组协商解决,并出具学院盖章承诺(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学校据此出具盖有校印的自筹证明;
(3)校本部项目的申报协议需通过“交我办”一门式服务提交审核,科研院根据反馈的申报项目信息表进行审核。
(4)严格控制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投入年月,无特殊要求下,满足系统要求即可。项目(课题)负责人:每年不少于6个月(建议6个月即可),项目骨干和其他研究人员无明确要求,建议每年4个月或以下、不超过每年6个月。
4.材料提交。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人按要求根据单位管理员授权的账号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提交。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0:00至2025年12月19日16:00。为加强申报书审核工作,请各申报人至少提前一周提交申报书至学校管理员审核。学校将依据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项目申报人可同时在线检查),审核有问题的会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预审核通过的将根据推荐部门要求提交推荐部门审核。
五、科研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静、郭金超
联系电话:021-34206809,邮箱: lockie@sjtu.edu.cn
前沿创新研究院计划项目办
2025年11月4日
附件:
1.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须知
3.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
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供参考)
6.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书模板(供参考)
7.2025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联合申请协议书模板(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