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油气勘探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根据新型油气勘探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和阶段性实施计划部署,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度计划实施公开项目(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申报指南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418/5668.html)。请相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动员、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指南为内部资料,已加实名水印,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禁止网上转载。本通知中未提到的更多具体申报要求请详见申报通知和附件要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特别注意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的联合查重要求。
一、组织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申报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二)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集成攻关。
(三)本次项目申报采用一轮申报方式,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科管系统)。从指南发布日到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课题申报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为落实《科学数据管理办法》有关精神,推进科学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应签订科学数据汇交和共享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申报材料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2. 形式审查。专项办公室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并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项目评审。专项办公室组织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进行答辩评审,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达到2家及以上,采用答辩评审方式优选承担单位;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少于2家,采用答辩评审方式,通过后予以立项,不通过则择期重新发布。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一)国务院相关部门的科技主管司局。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实施主体单位科技管理部门。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资格要求
详见《新型油气勘探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注意: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研究团队中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人员占比不低于50%。项目(课题)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他参与人员不得少于3个月。
四、具体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项办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8:00至2025年6月6日16:00。
(二)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三)业务咨询方式:
油气专项办公室:010-59986082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30-16:00。
五、校内有关事项通知
1.请各学院组织部署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并及时向科研院反馈相关信息(特别是拟牵头申报情况),提交项目(课题)信息表。
说明:指南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1)同一指南方向原则上学校只支持一项牵头申报,若一个方向有多个团队分别组织申报时,请学院整合推荐一项进行申报;(2)由我校牵头组织策划申报的指南方向,原则上不推荐校内团队参与其他单位该指南方向的申报。
2.提交项目申报信息表。请各学院汇总本单位拟牵头或参与申报的信息,将(附件4)-“新型油气勘探开发”重大专项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含参与申报)于2025年5月7日17:00前反馈至本邮箱。各学院统计后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科研院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
说明:
(1)为避免一个指南方向多个团队牵头申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及时反馈申报信息表;
(2)信息表是为申请书协议、承诺书等附件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
(3)信息表反馈截止期后提交申报的项目如跟已报备的申报项目(含参与)冲突的,优先推荐已报备项目。
3.关于申报协议,目前科技部没有官方模板,附件6的模板样式仅供参考,不管是项目、课题牵头还是课题参加,申报协议上要有相应负责人员签字、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说明:各学院审核时,除常规要求外,特别关注以下3点:
(1)除非指南有特殊要求,否则联合申报协议中不能有单位排他要求;
(2)对于专项指南中要求配套经费的项目,优先考虑由参与的企业进行配套。若有需要提供学校自筹证明,请学院和项目组协商解决,并出具学院盖章承诺(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学校据此出具盖有校印的自筹证明;
(3)校本部项目的申报协议需通过“交我办”一门式服务提交审核,科研院根据反馈的申报项目信息表进行审核。
(4)建议严格控制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投入年月,满足系统要求即可。
4.材料提交。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人按要求根据单位管理员授权的账号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提交。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8:00至2025年6月6日16:00。为加强申报书审核工作,请各申报人至少提前一周提交申报书至学校管理员审核。学校将依据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项目申报人可同时在线检查),审核有问题的会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预审核通过的将根据推荐部门要求提交推荐部门审核。
六、科研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金超、吴蕴雯
联系电话:021-34206809,邮箱:jcwguo@sjtu.edu.cn
计划项目办
前沿创新研究院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