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根据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部署,现将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本次申报全部采用定向委托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指南为内部资料,已加实名水印,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禁止网上转载。本通知中未提到的更多具体申报要求请详见科技部申报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924/5578.html ) 和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特别重视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的联合查重要求。
一、项目组织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申报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二)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三)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目标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团队组成和研究基础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科管系统)。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课题牵头单位,确定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合理编制预算。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研究任务目标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总体经费预算,并按指南要求的比例明确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和其他投入资金预算。
申报材料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2.申报受理。项目管理责任主体根据年度指南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受理,对申报材料规范性、申报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资格等进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4)。
3.答辩评审。项目管理责任主体组织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进行答辩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首次未通过的,于7个工作日后再组织答辩评审,仍未通过的不予立项。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二)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局)、科技厅(委)。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次推荐和重复申报。
三、申报资格要求
详见《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见附件2)。
四、具体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答辩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8:00至2024年11月3日16:00。
(二)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11月5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联系方式
1.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 业务咨询方式:
项目管理责任主体:010-84665557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30—16:00。
五、校内有关事项通知
1.请各学院组织部署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并及时向科研院反馈相关信息(特别是拟牵头申报情况),提交项目(课题)信息表。
说明:指南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1)同一指南方向原则上学校只支持一项牵头申报,若一个方向有多个团队分别组织申报时,请学院整合推荐一项进行申报;(2)由我校牵头组织策划申报的指南方向,原则上不推荐校内团队参与其他单位该指南方向的申报。
2.提交项目申报信息表。请各学院汇总本单位拟牵头或参与申报的信息,将(附件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含参与申报)于2024年10月8日12:00前反馈至lockie@sjtu.edu.cn。各学院统计后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科研院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
说明:
(1)为避免一个指南方向多个团队牵头申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及时反馈申报信息表;
(2)信息表是为申请书协议、承诺书等附件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
(3)信息表反馈截止期后提交申报的项目如跟已报备的申报项目(含参与)冲突的,优先推荐已报备项目。
3.关于申报协议,目前科技部没有官方模板,附件8的模板样式仅供参考,不管是项目、课题牵头还是课题参加,申报协议上要有相应负责人员签字、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说明:各学院审核时,除常规要求外,特别关注以下3点:
(1)除非指南有特殊要求,否则联合申报协议中不能有单位排他要求;
(2)对于专项指南中要求配套经费的项目,优先考虑由参与的企业进行配套。若有需要提供学校自筹证明,请学院和项目组协商解决,并出具学院盖章承诺(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学校据此出具盖有校印的自筹证明;
(3)校本部项目的申报协议需通过“交我办”一门式服务提交审核,科研院根据反馈的申报项目信息表进行审核。
(4)严格控制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投入年月,满足系统要求即可。项目(课题)负责人:每年不少于6个月(建议6个月即可),项目骨干和其他研究人员无明确要求,建议每年4个月或以下,不超过每年6个月。
4.材料提交。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人按要求根据单位管理员授权的账号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提交。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8:00至2024年11月3日16:00。为加强申报书审核工作,请各申报人至少提前一周提交申报书至学校管理员审核。学校将依据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项目申报人可同时在线检查),审核有问题的会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预审核通过的将根据推荐部门要求提交推荐部门审核。
六、科研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静、郭金超
联系电话:021-34206809,邮箱:lockie@sjtu.edu.cn
前沿创新研究院计划项目办
2024年9月26日
附件:
1.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3.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
4.项目申报查重要求
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
6.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书模板(供参考)
7.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供参考)
8.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联合申请协议书模板(供参考)
通知相关附件已通过邮件发送各学院。